施工取土毁水渠 养鱼承包户获赔 33.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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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08:52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刘虹】养鱼池引水渠被毁,造成承包户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承包户于是将施工取土毁坏水渠的被告村委会告上法庭。昨天,在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村委会赔偿承包户经济损失费33.5万元。 原告承包某村70亩鱼池用于养鱼。后邻村因施工需要在原告承包鱼池的引水渠上取土,由于取土会造成引水渠被毁,双方约定由邻村再挖一趟引水渠,一直引到原告承包的鱼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