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贪官将落国际法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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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08:57 金羊网-新快报 | |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月内生效 日前有媒体报道,美国执法机构将要“像打击贩毒和走私武器那样”打击外国贪官转移到美国的财产。与此同时我国已签署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将于9月29日生效。这为中国追捕潜逃国外的跨国犯罪分子,尤其是近年来日益增多的携赃款出逃的腐败官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家刘廷吉教授就此问题,接受了 藏身处难寻引渡回国更难 抓捕外逃贪官难在何处?对此刘廷吉解释道:首先难在确定这些人的具体去向。检察机关即使通过侦查知道了某些贪官可能已外逃,但具体躲藏在哪个国家的哪个地方,护照号是多少等等,都很难搞清楚。即使知道了外逃贪官隐匿的确切地方,要把他们引渡回来也不太容易。截至去年底,与我国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只有18个国家,如蒙古、俄罗斯、老挝等,一些被案犯视为避难所的国家,大都与中国没有引渡协议。 遣返有赖对方国给“面子” 刘廷吉说,如果没有这个双边引渡条约,对于外逃的贪官,只能采取“友好合作”的方式遣返。能否遣返成功,则要看对方国家是否给你“面子”。我国还与一些国家签署了司法协作、移管被判人等条约,但这些文件都不如双边引渡条约的效力高,对方不一定必须引渡。即使是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有些国家也不认。《公约》保障对外逃贪官打击力度 刘廷吉表示,在打击外逃贪官方面,政府首先应该尽量多地与外国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双边引渡条约都是根据两国的国家关系,在平等互惠的原则上缔结的。几乎每一个引渡条约的缔结都要经历好几轮漫长的谈判,需要双边达成共识才行。经常产生分歧的问题多与司法理念和人权观念的冲突有关。 同时积极寻求国际司法协助,比如请国际刑警组织介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生效将为我国打击外逃贪官提供有力的保障。据《北京青年报》 背景资料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4000多名贪官外逃,所携公款多达50余亿元,造成国有资产大批流失的严重后果。 今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00年11月15日第5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同年12月12日中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此项公约涉及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洗钱、腐败和妨碍司法四大类犯罪。(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