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被取消的28项交通审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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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09:21 新华网 | |
1、部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审批; 2、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除重大项目和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 3、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除重大项目和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港航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4、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资格评审; 5、国内水运企业(含合资、合作水运企业及服务企业)更名和注销许可; 6、国际船舶运输企业增减船舶运力的审批; 7、开辟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含内支线)、班轮航线更换船舶、挂港顺序、调整班期的审批; 8、国际海运及海运辅助企业更换法人代表、变更企业名称的审批; 9、外国航商驻华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变更企业名称和注册资金的审批; 10、国内水运企业增减船舶运力(客船、危险品船、进口二手船除外)、国际船舶进入国内市场审批; 11、由交通部审批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审查(外资贷款项目除外);1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评审; 1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考核; 14、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除外); 15、异地经营道路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服务业的审批; 16、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 17、交通部直属公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审批; 18、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审核; 19、海员证申办单位、审批机构的资质审批; 20、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码头资质核准; 21、潜水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 22、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 23、交通职业技术教育带头人评定; 24、交通部系统规范化学校评审; 25、交通部中等专业学校重点专业点评审; 26、部级示范性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评审; 27、部直属企业申请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的审核; 28、道路货物运输线路的审批。 1项审批项目改变管理方式为:交通(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