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检法部门掷地有声 严打“两抢”不手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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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10:39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 陈明光)在前昨两天召开的珠三角八市打击“两抢”犯罪工作会议上,省公检法三家领导就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两抢”犯罪作了专题发言,部署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重拳打击“两抢”犯罪,努力遏制刑事案件反弹,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 郑少东: 坚决把案件上升势头压下去 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少东在发言中说,最近一个时期,我省一些地方社会治安出现明显反弹迹象,“两抢”案件持续增多。珠三角地区情况尤为突出,特别是在广州、深圳等市,犯罪分子猖狂作案,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部门,必须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认真落实“严打”方针,坚决把“两抢”案件上升的势头压下去。 一是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理直气壮执法。极个别同志没有从孙志刚事件吸取教训,消极对待,工作缩手缩脚,认为“干多错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这种思想要进行积极引导,要纾缓民警的心理压力,调动起队伍的积极性,振奋精神,以正常心态投入到打“两抢”斗争中去。 二是要充分发挥刑侦部门的尖刀作用,加强专案侦查,加大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两抢”犯罪的规律和特点,采取各种手段严厉打击“飞车抢夺”和拦路抢劫的现行犯罪分子。 三是强化社会面控制,将警力最大限度摆上路面。刑警、巡警、交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要合理部署路面警力,在城市街道、繁华闹市、车站码头和金融网点、商业闹市区扩大武装巡逻覆盖面,增加巡逻密度,强化路面控制。 四是结合整顿治保队伍,进一步整合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对治安联防队和保安队,要边整顿,边使用,使他们成为维护我省社会治安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弘扬社会正气,震慑犯罪分子。 张学军: 依法快捕快诉犯罪分子 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说,省检察院将在本月15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向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传达珠三角八市打击“两抢”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把“两抢”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快捕快诉“两抢”犯罪分子,只要“两抢”犯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就要依法快捕、快诉。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掌握逮捕条件,要十分重视引导侦查取证,保证侦查活动合法、证据确实充分,让犯罪分子无路可逃。检察机关还要加强同公安、法院的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机制,快速反应,联合互动,提高效率。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诉讼法律监督,保证依法进行刑事诉讼活动,防止打击不力。对该立不立、有罪不究的,要及时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通知立案决定书,对侦查取证中的违法行为,影响证据采信的,要纠正在提起公诉之前,对量刑畸轻的,要及时提出抗诉。 吕伯涛: 从重从快打击“两抢”犯罪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说,目前,“两抢”犯罪活动发生的频率仍然较高,面对这种形势,我省各级法院,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各级法院,务必坚决贯彻省委和当地党委的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的审判职能,各级法院都要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运用刑法武器,坚决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两抢”犯罪。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两抢”罪犯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后果严重、手段恶劣的,该判处死刑就坚决判处死刑,对于抢夺后造成被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从重处罚。对于那些影响大、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案件,各级法院要优先安排精干的审判力量,迅速审理,及时下判。今年底、明年初,法院将根据各地案件的审理情况,组织对“两抢”犯罪分子集中宣判,形成强大的声势,进一步震慑“两抢”犯罪的嚣张气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