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业 生者痛而叹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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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05:02 山西晚报 | |||
随后,家属拿到一张写着“停放、穿衣、化妆700元”的收据。显然,家属对700元的收费感到不解,但什么也没说,默默地接受了。 生命已息,交费不止。记者手上有一套死者家属提供的票据。仅在殡仪馆一处,就有十几个收费项目,分别是:运尸费、抬尸费、小厅费、休息费、火化费、卫生费、取灰费、办证费、乐队、火袋费等。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最低标准,从太平间到火葬场、再到骨灰堂、最后入土,最低的费用需要七八千元。 暴利不仅仅表现在成本和价格的悬殊上,还表现在人们在这种特殊消费上的无可选择。“人已经死了,我们这儿提供停放、穿衣、化妆、悼念一条龙服务,反正就这个事,到哪儿都一样,你们也别讲价钱。”这是一些太平间的“常用语”。 民政部表示:加强行业监管 规范市场秩序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民政部目前正对殡葬服务行业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力争尽快完善殡葬管理法规,调整、修订有关殡葬管理的政策,强化监管力度,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殡葬用品市场,消除各种弊端,从根本上保证殡葬行业包括殡葬用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一些群众反映,个别地方殡仪馆以加强公墓管理及防止盗墓事件发生为理由,不允许丧户自带骨灰盒盛放骨灰,必须购买其提供的骨灰盒,否则不予火化和办理寄存手续。这位负责人强调,这种强买强卖行为,严重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部门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群众也可向当地民政和工商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公墓:政府指导价背后有玄机 张先生年过7旬的父亲去世使他心情十分悲痛,如今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能选一块好的墓地让父亲安息,可是当他和家人踏访完贵阳市周边几家公墓后,心中却颇为踌躇。一方面,新式公墓环境大都不错,既是公墓,也似公园,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可另一方面,这些公墓里墓穴的价格,却也使囊中羞涩的他有些“气短”。因为即使造型最为朴素的普通单体墓,价格也在3000元左右,而且这样的墓位,各个公墓中基本都已售罄。若再想选择墓位较大、材质较好、做工较细的墓穴,价格不低于5000元,即使价格超过1万元、2万元的墓穴在这些公墓中也仅属中、低档墓位。在孝心与自己并不宽裕的经济能力之间,张先生感到左右为难。 像他这样处境的人,在贵阳市还有很多。为杜绝散埋乱葬行为、遏制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贵阳市政府于去年9月出台新规定:市民要将已去世亲人的骨灰进行安葬或者寄存,必须持有公墓墓位证、骨灰堂寄存证等证明,否则骨灰就不能领走。这一规定出台后,对遏制以前城市周边林地中乱坟遍布的状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公墓价格远远高出私葬的花费。 按照我国价格法,公墓属于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产品,因此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即售价需经物价部门核准,并颁发收费许可证。那么,公墓价格是否合理,物价部门的说法应该是最权威的了。 在贵州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的有关负责同志对记者说,殡葬收费的管理,省里一直不是太规范,贵阳市公墓以前都是贵阳市物价局在管,省物价局到目前为止,只核定过一家在省工商局注册的在建陵塔园的暂定销售价格,另外,省物价局也没有专门做过调查,因此贵阳市公墓价格是否偏高,省物价部门还不能回答。一位对贵阳市公墓了解较多的知情人说,贵阳市公墓销售的真正奥妙,其实不仅在于物价部门怎样核定,还在于核定以后如何开发。售价较高的中高档墓,利润率一般也较高,售价较低的低档墓,利润率也较低。这就是在一些地方档次较低的公墓数量比较少的主要原因。 殡葬业何以“暴利” 曾几何时,一度被人们不屑一顾的殡葬行业已是红红火火。火葬场门庭若市,吹奏乐队忙着“赶场”;花圈店、寿衣店遍布城市的角角落落;过去没人愿干的医院太平间,已形成了家族式经营;记者还听到这样一件事,某地新建一个殡仪馆,不少人闻风而动,纷纷从其他单位调入,其中不乏政府工作人员。 “毋庸讳言,这一切,都是因为殡葬业早已成为一个暴利行业,有着丰厚的利润。”青海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徐建龙分析说。殡葬服务设施属于国家特殊管理领域,由于其特殊性,在同一地区,行业准入的殡葬服务设施是有限的,某些行业仍属垄断经营状态。而殡葬业暴利的根源就在于此。截至目前,西宁市只有一个火葬场,而一家医院也只有一个太平间。“没有竞争,必然产生垄断,而垄断就意味着暴利。”徐建龙说。 除了垄断的因素外,殡葬业成为暴利行业,还有传统习俗方面的原因。社会学研究人员鲁顺元认为,殡葬业是人们家族观念强化的一种体现。人们为了显示在家族中的权威和地位,在办丧事上互相攀比,一定程度上给殡葬业暴利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另外,职能部门管理上的不到位,客观上使殡葬用品市场混乱,经营者巧立名目、漫天要价,行业暴利越演越烈。 殡葬收费何以为据 殡葬业是否就能随意开价,收费又何以为据。记者为此采访了青海省民政和物价部门。 青海省计划发展委员会价格处有关负责人柴森说,殡葬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必然存在垄断,为此,2002年,青海省将殡葬服务纳入听证管理。同时对殡葬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价格调节价3种管理方式。其中,火化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运尸、停尸、寄存费和租赁费用则实行指导价,其它项目费用均由市场调节。而殡葬用品价格则全部放开,全部由市场供需决定价格。 目前,除由民政部门批准的殡葬用品和服务经营单位外,卫生部门的各大医院均设有尸体存放、整容、化妆、悼念、祭奠场所和服务项目,给管理带来了困难。物价部门称,虽然殡葬用品和大部分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也不能随意要价。根据规定,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不能剥夺顾客的知情权,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等行为,消费者可电话投诉。但死者家属往往存在“就这一次”、讨“吉利”等心理,因此即便存在不合理也很少举报。(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