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退赃款 西充一财政所长遭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09:4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西充县宏桥乡财政所原所长斯明虎在结算该乡一干部贪污税款案退赃款时,竟将部分退赃款“据为己有”。近日,西充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 据查,1999年11月,时任宏桥乡财政所所长的斯明虎代表乡政府,在与县检察院反贪局结算该乡一干部贪污税款案赃款退还时,应收县检察院退回被贪污的赃款15732.4元,县检察院扣除办案费4000元后,实际支付给斯明虎现金11732.4元。但斯明虎收款后,只将40 (南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