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死”女邻居判她侮辱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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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09:4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一名妇女死了,经鉴定是服毒自杀。随后,另一名妇女被警方抓了,因为她被控骂了前者,才造成对方服毒自杀。 记者昨日从省高院获悉,这起争议较大的“骂死人案”有了终审结果:虽然法院认定死者没有直接听到她骂人,但依然认定她构成侮辱罪,故她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事件 儿被治安处罚娘骂人 2002年11月30日下午,付素芳(家住简阳市草池镇平桥村)的儿子汪道尊,因对邻居汪小奎家不满,用农药除草剂将汪家种植的莴笋苗毁坏。 汪家报案后,公安机关对此进行调查,女邻居毛翠花向公安人员证实系汪道尊所为,公安机关于2002年12月9日将汪道尊留置盘问,最后作出对汪道尊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付素芳因对其儿子被公安机关处罚不满,同年12月11日8时许来到汪家附近,用不堪入耳的语言大声谩骂、辱骂数十分钟。经村民汪荣忠劝解,付素芳当日下午给汪小奎赔礼道歉。 争议 死者是否是被骂死的 汪小奎称亲耳听到付素芳在骂自己,所以向警方报告了这一情况。众人证实,当时付素芳没有直接指名道姓,但骂的是致她儿子被抓的人和给公安机关作证的人。众人同时证实:证人毛翠花并没有直接听到付素芳的辱骂。在付素芳骂人两天后,毛翠花服毒自杀。其夫汪四明向警方报案说,其妻子毛翠花在听说付素芳辱骂了自己后,不堪羞辱才服毒自杀的,请求警方抓付素芳。 今年3月25日,付素芳被警方逮捕。检察机关认为付素芳构成侮辱罪。但付素芳却辩称,她当天只是骂了汪小奎,已经向汪赔礼道歉,并没有骂毛翠花,因此毛的死亡与自己没任何关系。同时,其辩护律师也指出:没有证据证明付素芳骂了毛翠花,退一步说,即使付素芳骂了毛翠花,毛翠花也没有亲耳听见,因此毛服毒自杀与付骂人没有任何直接联系,毛自杀应由于其他的原因。 法院 她骂人构成侮辱罪 简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付素芳因为宣泄不满,在村社公共场所,公然以蔑视或者严重损害人格尊严的语言辱骂他人,致使毛翠花不堪忍受自杀身亡,其行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且情节严重,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侮辱罪。在案件的审理中,毛翠花的亲属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向付素芳索赔3万余元经济损失。最后,该法院判处付素芳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判决她赔偿死者家属各种经济损失7000元。 一审宣判后,付素芳不服向资阳市中院上诉。9月初,她得到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现在,她又向省高院申诉。她坚持认为:既然死者根本没有听到她骂人,她何罪之有? 实习生李夏记者赖永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