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法律援助化解矛盾66名外来民工讨回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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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0:10 南方日报 | |
声音 本报讯(记者/曾庆春 通讯员/刘洪群 朱仕珍)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在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的前夕,珠海市斗门区法律援助处协助区委、区政府圆满解决了一起66名外来民工集体上访事件。 今年5月底,斗门区龙山工业区发生66名外来民工到珠海市政府集体上访,并阻拦交通的严重事件,上访人员是澳门奥×电子有限公司斗门龙山工业区厂房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人,工程承建方是珠海市建安×盛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承包人是“包工人员”胡××。但胡××在组织施工两个月后突然携带工程预付款逃跑,致使在工地施工的66名工人领不到工资,以致引发集体上访。 上访事件发生后,斗门区委、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在弄清事情的原委后,决定先由龙山工业区管委会负责给施工工人每人预付300元生活费,再由区法律援助处提供法律援助,安排律师代理66名外来民工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通过法律渠道要求承建方珠海市安×盛工程有限公司向工人支付工资。6月21日,区法律援助处安排两名律师代理66名外来民工向区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申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迅速立案,并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亲任仲裁员。 8月4日,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诉人于2003年8月4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资12.5万元,减除已支付的32374.5元(含斗门龙山工业区管委会预付的生活费),实支付92625.5元。调解协议签字当日,珠海市建安×盛工程有限公司即将92625.5元现金交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负责将工人工资逐人发放到工人手中。8月30日,上访工人全部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