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申购基金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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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0:12 每日新报 | |
据《证券时报》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QFII外汇管理操作问题的通知》,对QFII有关外汇操作事项做了详细补充。通知规定,境外基金管理公司每次申请只能选择以封闭式基金或开放式基金中的一种形式。通知还要求,除人民币特殊账户外,QFII不得为开展QFII投资业务在其托管人处开立其他账户。QFII汇入本金未满5000万美元的,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通知还规定,QFII投资额度在5000万至1亿美元(含1亿美元)的,首次汇入本金不得低于投资额度的20%(含20%);投资额度在1亿至2亿美元(含2亿美元)的,首次汇入本金不得低于投资额度的15%(含15%);投资额度在2至4亿美元(含4亿美元)的,首次汇入本金不得低于投资额度的10%(含10%);投资额度在4至8亿美元(含8亿美元)的,首次汇入本金不得低于投资额度的5%(含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