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痛斥拆迁中的“霸王协议” 城市发展绝不能牺牲群众利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4:46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新华社昨天发表新华时评指出:近一时期,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问题成为上下关注的焦点,粗暴拆迁导致的上访和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根源在于一些城市拆迁中,拆迁方不依法办事,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当地政府则以城市发展为由助长拆迁方的霸道行为。 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进行城市土地开发,一味地“照顾”开发商的利益,不尊重普 衣食住行是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安居才能乐业。群众有一处住房,就有了生活的基本依靠。特别是那些下岗、失业、无业的城市贫民,房屋更是他们赖以生存之处、安身立命之所。因此,进行房屋拆迁绝不能只讲地方需要,不顾群众生活,简单化地一拆了之,造成部分群众流离失所。 进行城市建设,必须把维护好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让广大市民群众成为城市建设的受益者,随着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得到更多实惠。特别是对那些困难群众,更应在拆旧建新过程中,努力帮助他们改善居住条件,绝不能因为这些群众人数较少、处于“弱势”而无视他们的基本利益。城市的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 对造成群众利益重大损失、导致严重后果的粗暴拆迁案件,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拆迁中,有的地方不提前通知拆迁户做准备,公告一出就开始拆房子; 有的拆迁办法、程序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群众对拆迁不知情; 有的不按政策规定办事,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补偿不到位;有的则采取断水断电等恶劣手段强迫拆迁户搬迁,拆迁期限未到,就用推土机强行推倒还有人居住的房屋;网罗一些社会闲杂人员,采取骚扰、要挟、恐吓的流氓手段驱赶拆迁户,对所谓的“钉子户”动辄辱骂乃至大打出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