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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我国民航禁止乘客携带或托运的物品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5:0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林红梅)为确保旅客乘机安全,民航总局近年来发布了一系列规定,加强民用机场安全检查,并对禁止乘客携带或托运的物品作出具体规定。

  1998年4月1日发布民用机场安全检查规则。规定:

  禁止旅客乘机随身携带或托运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物品。这些物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军用枪、公务用枪,包括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二是民用枪,包括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三是其他枪支,包括样品枪、道具枪等;四是军械、警械,包括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五是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包括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上述物品的仿制品也处于禁止之列。

  禁止旅客携带或托运易燃易爆物品乘坐民航飞机。这些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等也在禁止之列。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也在禁止之列。

  禁止旅客携带或托运烟花爆竹等爆炸类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爆炸物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弹药类,包括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二是爆破器材,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三是烟火制品,包括礼花弹、烟花、爆竹等;四是上述物品的仿制品。··国际民航业仍未摆脱“9?11”造成的危机·······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菜刀、手术刀,但可作为行李托运。这些刀具的种类有以下品种: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以下刀具不但不许携带,而且不可托运乘机。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2001年9月19日发布关于实施安全检查特别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定,禁止旅客携带任何刀具乘坐飞机。

  2003年2月5日发布公告。规定:旅客不得随身携带酒类(瓶装、罐装)乘坐飞机。如确需携带,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瓶(1公斤),且必须托运,包装须符合民航运输规定。

  同时对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加强管理。每名旅客每次最多可携带2瓶(每瓶容积均不得超过500毫升)碳酸饮料、矿泉水、茶水、牛奶、酸奶、果汁等液态物品,并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随身携带乘坐飞机;其他超出部分一律托运。

  因特殊原因需要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如患病旅客携带的液态药品、带有婴儿的旅客携带的婴儿饮用品等,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可予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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