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务人员医疗不规范 医疗事故缘频频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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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5:14 新华网 | |
去年,菏泽一子宫肌瘤患者在一家医院实施手术,因院方诊治不当导致患者死亡。患者家属与该院发生纠纷,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日前,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判定该医疗事故为一级医疗事故! 据了解,从去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山东省医学会医疗技术鉴定办公室共受理此类纠纷达195例,最终鉴定121例,定为医疗事故的61例,事故率超过50%。 根据山东省17个市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提供的统计结果来看,1年来,山东省各市受理的医疗纠纷平均每市在30—40例,事故率平均在40%,比《条例》实施前的20%高出一倍! 医疗事故为何居高不下?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于群贤主任分析认为,医务人员医疗不规范和责任心差是产生医疗事故的主要因素。于主任称,即便是最后定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案例中,一些医院也分别存在诊疗过程欠规范、并发症防范处置不力等问题。 而日前省卫生厅通报的我省21家大医院医疗质量检查结果也显示,有半数以上的单位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规范考试平均分达不到60分,这反映出医务人员常规知识严重缺失。 此外,医疗技术水平低、盲目截留病号是导致医疗事故多发的另一原因。于主任说,一些中小医院本来没有能力做某种手术,但受经济利益驱使,这些医院勉强去做,结果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从这1年来的鉴定看,许多医疗事故都发生在乡村诊所或中小医院。(文/王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