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条措施给百姓司法便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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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6:52 深圳晚报 | |
深圳两级法院全面推行“为民、利民、便民”举措 五十条措施给百姓司法便利 本报记者王雅通讯员孔献之 今天,深圳两级法院全面推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为民、利民、便民”50条措施,使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司法便利,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介绍,这50余措施涉及法院审判改革、司法公正与效率、平等保护各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便群众诉讼、切实解决部分案件“执行难”、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提高法官整体素质、建立一支人民满意的职业化法官队伍等等10个方面。 据了解,法院最新规定,针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的特点,法院还将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和“申诉来信来访限期回复制度”,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每月固定时间设立院长接待日和庭长接待日,并向社会公布,可通过电话接受当事人和群众来访预约;保障公民自由旁听庭审,凡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自由旁听案件审理等。根据新的规定,深圳法院将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凡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严格按有关诉讼法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告,一律公开审理;解决刑事案件的超期羁押问题,强化人权保护意识,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调,杜绝因法院无故超审限导致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超期羁押现象。 作者:本报记者王雅通讯员孔献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