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巡”枪击福建渔船 肇事人员已安全返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23:3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福州九月十五日电 (黄翔) 在十四日发生的台湾“海巡”队员与福建渔民的纠纷事件中被长乐渔民带回的台湾“海巡”队员江少南,十五日下午四时许从福州马尾返回台湾。 九月十四日,福州长乐渔船与台湾“海巡”队员在台湾海峡发生纠纷,马祖“海巡”队员强行登船对福州长乐“闽长渔四一0八号”渔船进行临检,双方发生争执,“海巡”队员打伤两名渔民,并对渔船驾驶室开枪,渔民在自卫中将其中一名“海巡”队员江少南制服并带回长乐梅花港。 事件发生后,福建有关部门立即对事件进行了解调查,从尽快解决事件的角度出发,同意让江少南在台湾方面“海峡两岸人民服务中心”主任曹原彰先生的陪同下返回台湾,江少南所配自动步枪由其带回。 曹原彰先生与福建省红十字会方面签署了相关交接书。曹原彰先生和马祖方面对福建方面妥善处理并尽快安排江少南返台表示感谢。曹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发生这样不幸事件,他深表遗憾。他表示,回到台湾后,他将呼吁台湾有关方面基于人道关怀的立场对受到伤害的渔民和损伤渔船作出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