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映强调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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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2:2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9月4日至14日,李铁映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筑法》执法检查组,在省领导黄寅逵、刘永顺、王怀臣,省法院院长李少平、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文清的陪同下,不辞辛劳,冒雨奔赴攀枝花、内江、雅安、达州、广安、绵阳、成都等地,检查我省贯彻实施《建筑法》的情况。每到一地,李铁映和检查组一行深入工厂车间、建筑工地、大中学校、住宅小区、城市广场,实地视察和抽查建设工程项目,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 在川期间,检查组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建筑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座谈会,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领导交换意见。省领导张中伟、刘鹏、蒋巨峰、郭永祥、席义方、牟绪珩、徐世群、张宗源、钮小明、敬中春、陶晦、陈德玉等分别出席汇报会和座谈会。 李铁映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贯彻实施《建筑法》所取得的成绩。他说,《建筑法》是建筑业的根本大法,它的颁布和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有形建筑市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建筑质量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依法治业,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当前,在《建筑法》的贯彻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都是发展中的问题,需要我们全面、严格地贯彻《建筑法》,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法制的完善。李铁映强调,《建筑法》的目的是规范建筑活动各环节参与者的行为和建筑市场的秩序,保证建筑物质量和建筑活动各方主体利益。建筑物的质量是检查建筑活动各方主体是否守法的起点和归宿,是检验《建筑法》是否完善、是否适合当前形势的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隐患,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爆炸。对此,来不得半点疏忽。重大质量事故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违法、腐败行为。在贯彻执行《建筑法》过程中,各级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建筑工程质量入手,检查建筑活动各方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加大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和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违法犯罪分子,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谈到新世纪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工作时,李铁映指出,要实现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共同目标,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始终坚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坚持不懈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大力推进经济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学习和调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造工作的有效方式,开创人大财经委工作的新局面。 (本报记者黄先明李秋怡张元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