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判了5年弋阳人民医院回扣窝案全部审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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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6:56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黄云丽、本报记者报道:近日,弋阳县原人民医院院长欧阳志刚犯受贿罪被弋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至此,弋阳县人民医院系列收受药品回扣案均作了有罪判决。1999年3月至2002年9月,弋阳县人民医院与广东廉江医药公司发生药品购销的业务往来。广东廉江医药公司的业务员李某、林某为了能与弋阳县人民医院保持业务往来,追求更高的利润,两人按药品销售量实价的一定比例分别送给人民医院院长欧阳志刚、药剂科科长蔡弋、副院长黄承敏药品回扣5.4万元、5.9万元、4.8万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