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心比煤还黑”——“8·7”矿难索赔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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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7:15 湖北日报 | |
湖北日报记者黎海滨 通讯员余红举 恩施市太阳河乡三位民工在重庆奉节县兴隆镇一家私营煤矿井下作业时遇难。遇难者家属及其代理人前往索赔,竟遭当地事故处理人员殴打、罚跪…… 9月2日,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镇长曾学忠带着该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到我省恩施 至此,一起罕见的遇难民工家属跨省索赔遭辱案终于得到处理。 三人遇难噩耗迟 8月7日,在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一家私营煤矿打工的恩施市太阳河乡双河岭村村民陈家平、陈华平和梁定平3人,组成一个小组下井挖煤。他们上午9时下井,下午4时左右还未出井。矿方派人下井查看,发现3人因塌方已全部遇难。 8日中午12时左右,同在该煤矿打工的双河岭村村民白某赶回村里,向遇难矿工陈家平的妻子唐玉辉送来噩耗。而此时离矿难发生已有20多个小时。 当天下午,悲痛欲绝的遇难者亲属唐玉辉、陈家寿、曾友应、陈升毅等人赶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处理善后事宜。因未能与矿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于当晚返回。 索赔艰难遭胁迫 9日,唐玉辉等遇难者家属将有关情况向村主任谌德宝汇报。谌德宝立即打电话向太阳河乡党委政府报告,请求乡里派人支持。太阳河乡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马上指派司法所副所长杨太章协助家属处理善后。 与此同时,遇难者家属还请来恩施市白杨坪乡法律服务所的廖昌华协助索赔。 9日晚,谌德宝、杨太章、廖昌华及遇难者亲属唐玉辉、陈凡、刘廷明等及帮助运遗体的10多位民工,再次赶到事发现场。此时,对方也成立了一个有兴隆镇党委委员李美坤、副镇长曹声宇及煤矿方代表刘汉成参加的事故处理小组。 双方在现场协商。由于遇难者亲属要求补偿每位死者5万元,而兴隆镇方面的曹声宇只同意补偿1.5万元,煤矿方的刘汉成只同意补偿1.2万元,双方僵持不下。 这时,李美坤决定让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羁押的煤矿老板吴康军到场表态。不久,两名穿迷彩服的派出所人员将吴康军押到现场。吴康军一到场,便声称自己反正要对事故负刑事责任,只能给每位死者补偿1.2万元。杨太章等人质问:补偿1.2万元的依据是什么?李美坤说:“不依什么标准,他说1.2万就是1.2万,一分多的都没有。”刘汉成也在一旁威胁道:“我们不管什么法律、政策,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万一谈不拢,就等吴康军坐牢出来以后再赔。”刘汉成还不断叫人打电话,通知他手下几十名“兄弟”赶到现场。杨太章等人据理力争,但对方毫不让步。僵持到晚上11时左右,派出所将吴康军带走。吴康军临走时,委托刘汉成全权处理善后事宜。 吴康军被带走后,双方又就补偿问题进一步协商,直到8月10日凌晨2时许,刘汉成才同意将补偿金提高到1.8万元,并威胁说:“再不同意,尸体拉走,补偿等吴康军坐牢出来后再找他算。”李美坤也说:“如果不同意,兴隆镇作为开发区,有权强行火化尸体。”死者亲属万般无奈,只得同意刘汉成提出的补偿标准。 10日凌晨3时,死者亲属与对方签订补偿协议,对方在协议上写下“本协议无未尽事宜”、“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不得反悔”等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平等条款。随后,亲属们领到补偿金。杨太章等人就运尸问题与刘汉成协商一致后,与兴隆镇在场的领导一一握手道别。 无端被扣受凌辱 杨太章等人乘车行至距事发现场只有1公里左右的白奉公路主干道时,被随后追上来的刘汉成等人强令返回。杨太章被迫返回后,下车对兴隆镇副镇长曹声宇说:我们两个乡镇只隔一座山,有什么事可以商量。没等他说完,即被刘汉成等六七个壮汉打倒,并被强按着跪在地上。杨太章坚持不跪,又被刘汉成等人一阵拳打脚踢。紧接着,刘汉成等人又打廖昌华的耳光,殴打陈凡近20分钟,并把他们关进工棚,看守起来。 尔后,刘汉成等人又殴打遇难民工陈家平的妻?犹朴窕裕怀?1.8万元的补偿款。因唐玉辉事先已将钱交给其弟保管,刘汉成等人未搜到钱。他们便用一根橡胶管,将唐玉辉的左脚拴起,吊在煤矿木棚横梁上,使唐玉辉上身倾斜90度达一个半小时,中途两次昏厥。 凌晨5时左右,刘汉成喝令杨太章:“走路回去给老子找人来运尸体,在太阳河派出所给老子开死亡证明,不然老子打死你。”杨太章这样才带着伤痛和屈辱脱身。 杨太章走后,谌德宝以自己与刘汉成等人早就认识为由,求对方将廖昌华等人放行,刘汉成提出必须交2万元押金。经谌德宝苦苦哀求,刘汉成才答应交1万元押金后放人。 10日上午8时,刘汉成派人把遇难者尸体运到湖北与重庆交界的石乳关,并等运尸人返回后,才将廖昌华等人放走。此时,廖昌华等人已被非法拘禁长达5小时。 回到太阳河乡,唐玉辉痛哭失声:“兴隆煤矿的那些人,心比煤还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非正常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应由地市州级政府牵头处理。而“8·7”事故却仅由兴隆镇处理。 市县协调惩邪恶 遇难民工家属回到太阳河乡后,立即向恩施市政府求助。恩施市政府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市法制办、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监督管理局及太阳河乡派出精干力量,于8月11日晚7时赶到重庆市奉节县,与当地政府进行交涉。 奉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一名副县长牵头处理“8·7”事件。恩施、奉节两县市经过协调,双方就有关补偿问题达成了新的协议。矿方按每名遇难民工补偿2.8万的标准,对民工家属重新进行补偿。8月10日被刘汉成等人强行扣压的1万元补偿费如数退还。矿方还给遭到殴打的杨太章等4位善后处理人员补偿医药费、误工费共计9000元。 目前,“8·7”事件及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