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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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7:24 潇湘晨报 | |
信访申诉限时回复 信访、申诉接待工作是人民法院重要窗口,也是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司法为民“20条”的第一条便是要求努力做好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工作,实行信访申诉限时回复制,对群众来信涉及的一般案件需要回复的在7日内回复,涉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在1个月内回复。 省高院院长吴振汉要求,全省法院要坚决克服衙门作风,真诚对待来访群众,热情解答各种问题,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指引或者帮助联系到相关部门和人员接待,不准推诿;要努力改善接访条件,在信访接待室和立案大厅张贴信访、申诉的有关规定,备置桌椅、茶水、笔墨纸张,保持整洁、卫生,为当事人提供尽可能周到的服务等。 帮当事人避免诉讼风险 对涉诉的群众发放《诉讼须知》和《诉讼风险须知》,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这一服务性极强的便民利民措施目前已在不少法院实行,受到群众欢迎。 其具体内容是,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要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委托代理、申请回避、举证质证和上诉、申诉以及申请执行等诉讼行为;要向当事人提示诉讼请求不当、超过诉讼时效、迟延交纳诉讼费、举证不能、举证超过时限、执行不能等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帮助当事人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等。 超审限案件全部清理 想方设法减轻涉讼群众讼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我省法院在今年11月底前,集中力量清理完各类积存的超审限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积案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必须全部清理完毕,“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今后再出现无故超审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最高法院有关惩戒制度,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