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审驳回211公司上诉 高考梦工场被判退5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8:12 新华网 | |
就在“10万元保上北大清华”成碎梦一场,近百名学生家长找“211高考梦工场”在线科技讨要说法之时,昨天,一状告“211高考梦工场”的家长在市一中院获得退还5万元学费的判决。 2002年8月21日,高三学生刘历历(化名)同二一一公司签订协议。刘历历交纳5万元人民币到“211高考梦工场”进行考前一学年学习,“‘211高考梦工场’承诺保证考生达到20 2003年春节后,刘历历没有继续上课学习。据刘历历的父亲说,刘历历到“211高考梦工场”参加学习后,发现二一一公司所作的承诺及宣传中的许多内容是虚假的,而且二一一公司根本不具备办学资格,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二一一公司所设立的“211高考梦工场”是非法的。今年4月,高三学生刘历历同父亲将“211高考梦工场”起诉到海淀法院。 海淀法院认为,二一一公司在没有获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刘历历的家长签订委托教育协议书,这种“先上车后买票”委托教育协议书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协议书无效。法院一审判决二一一公司退还所收取的5万元学费。一审判决后,二一一公司以刘历历已经在“211高考梦工场”学习了半年,退学是其自身原因造成为由要求分担责任,并上诉至市一中院。 9月12日,市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二一一公司上诉,维持退还5万元学费的一审判决。(记者赵中鹏)(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