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物无法退还失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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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09:58 华商晨报 | |
晨报葫芦岛讯(驻地记者叶李)因为被害人不报案导致赃款赃物无法退还失主的情况在葫芦岛市非常普遍。从去年9月到今年9月一年时间里,葫芦岛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现行大队破获了几十起重特大抢劫、盗窃案件,共追缴赃款赃物200余万元,但是只有价值120多万元的赃款赃物找到了失主,另外还有价值数十万元的赃款赃物因为被害人没有报案无法找到失主。 据民警介绍,公安机关破案后,对于已经报案的案件,如果破案后赃款赃物被追缴,公安机关将及时将赃款赃物返还被害人;如果被害人不报案,警方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尽量寻找被害人,如果找到,赃款赃物也能及时返还失主,对于找不到失主的赃款赃物,将上缴财政部门。 民警分析,被害人不报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被盗被抢财物数额不大,被害人认为不值得报案;二是一些被害人认为报案也找不回来;三是一些人财物来源不正,报案怕露了马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