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实施市政府工作部门为45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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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0:02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 据《北京日报》报道,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精神及中央有关精神,北京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并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组织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撤销市委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工业工作委员会、商业 组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解决管理分散、职能交叉问题,加强和完善区域经济调控,将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展改革委),为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将经济委员会承担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等职能,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主管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能,物价局承担的全部职能,划入发展改革委。撤销经济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物价局。 组建商务局,为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撤销商业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将商业委员会管理的粮食局改由商务局管理。将挂在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口岸办公室牌子,改挂在商务局。 设立工业促进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行业性专业化的工业产业促进工作。 经上述调整,市政府工作部门为45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21个。 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将于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