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制定有关规定 方便无工作者申请入户邕城择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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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1:28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记者庞纯钦 市外暂无工作又想申请入户南宁市择(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应该如何办理入户手续?近日,南宁市人事局制定的《关于市外暂无工作的人才入南宁落户择(就)业的条件认定实施意见》规定,凡在市外暂无工作并申请到南宁市落户择(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失业、辞职、辞退等人员)均按该意见办理。符合 具备什么条件可落户择业?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才来南宁市落户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年龄在35岁以下;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年龄在35岁以下。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人才来南宁市落户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含大专,包括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2、国家计划内中专毕业生,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年龄在35岁以下。 落户择业程序该如何办理? 申办人持申请报告、毕业证、报到证、资格证、待业证(或与原单位脱离关系证明)、聘用(劳动)合同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存复印件),先向南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然后由南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函调转申办人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转递必须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办理),并对其条件进行认定。最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出具落户证明,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对已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如本人要求将户口迁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的,由该中心代办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