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万件案件未执结 最高法院要求清积与究责并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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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2: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记者田雨)现在离年底不足4个月,全国法院未结执行案件还有29万件。面对繁重的清理积案任务,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把清理积案工作与责任追究制度结合起来,对那些无正当理由超期未执结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要按照有关惩戒制度的规定坚决追究责任,以进一步加大清理积案力度。 来自最高法院的统计数字表明,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执行局(庭)长座谈会上,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说,最高法院将推出12项执行新举措:一要规范执行信访、申诉和立案制度,确保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同时建立来信来访摘报制度,关注并及时解决群众来信来访中的焦点、热点问题。二要建立执行风险提示制度,及时向当事人提示逾期申请执行、拒不执行等行为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减少群众不必要的损失。三要建立执行指导制度,及时告知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实施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指导。四要建立执行案件的查询和说明制度。对于每一宗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建立方便的查询制度,以便于当事人查询和法院的管理。五要改革和规范执行收费制度,形成既符合执行工作自身特点,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执行收费制度。六要建立和规范以审限为重点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及时立案、及时执行、尽快结案。七要建立和规范包括催办和定期通报制度在内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执行人员在执行程序各个阶段和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八要规范执行权运行机制,建立执行实施权和裁判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新型分权运行机制。九要建立和规范财产申报、审计等调查制度,确保能迅速、及时地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十要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的方法和程序,确保执行标的物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十一要规范评估、拍卖、变卖制度,公平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利益。十二要规范执行救济制度,为执行当事人和案外人提供充分的救济权利和途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