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 繁峙矿难是责任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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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3:35 每日新报 | |
造成38人死亡的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6·22”特大爆炸,现已认定为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火药爆炸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井下作业人员违章用照明灯泡集中取暖,时间长达18小时,引燃井下大量的编织袋及聚乙烯风管、水管,火势迅速蔓延,引起其它巷道存放的炸药和井下炸药库燃烧,导致炸药爆炸。爆炸产生的高温、 矿主违反有关规定将大量雷管、炸药存放于井下硐室、巷道,致使发生火灾后引起爆炸。在井下着火长达1小时的情况下,矿主没有采取快速有效的处理措施,未组织作业人员撤离。事故发生后,矿主没有制止地面矿工在无任何救护设备的条件下入井抢救,使死亡人数增加。 调查报告认定,县长王彦平、县委副书记刘计良等少数党政领导及义兴寨金矿负责人接受贿赂,支持、怂恿义兴寨金矿将部分采矿权非法承包给不具备任何资质的个体矿主;山西省有关主管部门对义兴寨金矿管理职责不清,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发生爆炸的王全全井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名为探矿,实为采矿,内部又层层承包,管理混乱,采矿设备落后,生产过程中既没有设计图纸,也没有施工方案;繁峙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凭县安全监管局的证明,向非法矿井发放可直接购买炸药、雷管的多页购买凭证,县民爆公司炸药库保管员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一次就卖给王全全井150箱炸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