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项举措促司法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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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3:38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高暄王海亮祖先海记者吴学婵)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的司法为民15项举措,依法全力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工作作风、审判效率、执行困难等方面的问题,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实践,为本市“三步走”战略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这15条举措,既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道出了人民群众的心声。 ———为加快天津经济发展和“三步走”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海 ———为确保百姓诉讼擦亮窗口畅通渠道。推广网络立案,确保了人民群众诉讼渠道的畅通;对涉及抚育费、抚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简单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打击和制裁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对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提出的诉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执行诉讼收费“减免缓”政策,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制裁职业中介机构的欺诈行为和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妥善处理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城市贫困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案件,加大对社会困难群体的特殊保护;继续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和合同诈骗犯罪,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继续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探索简易程序扩大适用范围,在基层法院普遍设立速裁法庭;深化立案体制改革,对审判、执行案件统一进行立案;坚持有诉必理,来信必复,推行告诉、申诉首次接待负责制、院长接待制和法官轮值制度,限时回复群众来信来访,对存在错误的问题坚决纠正;进一步改善人民法院申诉来访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设立饮水、休息等便民设施,“擦”亮司法为民的每一扇窗。 ———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拓展延伸便民服务范围。继续坚持向中小学派驻法制副校长,加强少年法庭和便民法庭建设,坚持假日法庭、巡回法庭制度,通过巡回、流动等灵活办案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庭宣判……这些不仅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让群众在诉前就能及时准确地了解诉讼程序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发放诉讼须知,设置咨询处,完善诉讼指导,增强公民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建立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向涉讼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等,促使当事人增强诉讼风险意识和举证意识,最大限度避免诉讼带来的不利后果,这一切都彰显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C)200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