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特大爆炸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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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3:48 天津日报 | |||||
经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火药爆炸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井下作业人员违章用照明白炽灯泡集中取暖,时间长达18小时,使易燃的编织袋等物品局部升温过热,造成灯泡炸裂引起着火,引燃井下大量使用的编织袋及聚乙烯风管、水管,火势迅速蔓延,引起其它巷道存放的炸药和井下炸药库燃烧,导致炸药爆炸。在爆炸冲击波作用下,风流逆转,燃烧、爆炸产生的大量高温、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井下大量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矿主违反有关规定将大量雷管、炸药存放于井下硐室、巷道,致使发生火灾后引起爆炸。在井下着火长达1小时的情况下,矿主没有采取快速有效的处理措施,未组织作业人员撤离,井下作业人员无自救工具。事故发生后,矿主没有制止地面矿工在无任何救护设备的条件下入井抢救,使死亡人数增加。 调查报告认定,繁峙县采矿秩序混乱,乱采滥挖现象严重。县长王彦平、县委副书记刘计良等少数党政领导及义兴寨金矿负责人接受贿赂,以所谓“疏堵结合”为名,支持、怂恿义兴寨金矿将部分采矿权非法承包给不具备任何资质的个体矿主;山西省有关主管部门对义兴寨金矿管理职责不清,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事故回放 2002年6月22日14时30分,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0#脉王全全井发生一起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22日上午9时许,股东石新泉从繁峙县民爆公司购买岩石乳化炸药150箱,计3.6吨。由王全全井民工王志林组织工人将其中的93箱存放在副井一部(中段)平巷炸药库,并违反规定将炸药库放不下的炸药放置到二部、三部平巷。 13时30分左右,矿井二部平巷绞车工座位编织袋等物着火;14时30分左右,在一部平巷内的炸药库和盲一立井井口向下26米处相继发生爆炸,燃烧、爆炸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38名矿工中毒窒息死亡。 事故发生后,矿主既不认真施救,又不保护事故现场,而是将矿井所有资料销毁,威胁、遣散矿工,填埋毁坏副井,采取焚尸、藏尸等恶劣手段,并串通繁峙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员,隐瞒事故真相。 经群众举报,“6·22”特大爆炸事故引起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7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学率领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经过15个昼夜的挖掘、清理,被不法矿主填死的副井井口疏通,38具尸体全部核实确认。 (据新华社电) (C)200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