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规模整治教育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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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5: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去年春季以来所有乱收费都要清算,突出检查重点中小学和高校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梁正杰,通讯员庄振锡、钟洁报道:今天上午,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新闻出版局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部署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以及向学校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自2002年春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摊派等行为。重点是城市部分高等学校、重点中小学校。 本次专项检查从9月1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9月20日前为自查自报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对查出的乱收费金额,能清退的要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整改阶段,各地有关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要帮助被查单位整章建制,增强依法收费意识。 省物价局负责人强调,在专项检查中,各级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教育乱收费行为的投诉举报。 哪些收费属于违规 1、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2、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的; 3、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 4、高等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定向费、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点招费、毕业生就业指导费(场地租赁费)、捐款、补考费、重修费等费用的; 5、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 6、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小学和初中不按规定实行“一费制”收费制度的; 7、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代收费用或代收费用在期终不予结算,变相多收费,以及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8、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 9、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违反规定跨学期收费、高等学校跨学年收费的; 10、不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或不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的; 11、不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的;未按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 12、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规定向学校摊派费用,以及通过学校搭车收费的; 13、违反规定挤占、挪用、平调、截留学校收费资金的; 14、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将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未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和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 15、未按规定制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办法》的; 16、其他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