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矿难真相大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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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6:07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据新华社电2002年6月22日14时30分,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0号脉王全全井发生一起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繁峙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非法矿主与繁峙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员串通一气,隐瞒事故真相。经群众举报和事故调查组全方位深入调查,他们隐瞒事故的全过程终于在近日被查清、公布。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非法矿主殷三、王全全等39人,都为当地和陕西、四川等 对于8名事故责任人员、涉嫌犯罪人员,由于司法机关已在事故调查的同时分别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等将其依法逮捕,调查组建议,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再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原繁峙县县长王彦平支持殷三等人与义兴寨金矿矿长杨林河就承包0号脉问题进行协商,批示同意通过“委托探矿”方式将0号脉承包给殷三进行开采,导致非法采矿扩大化;在组织事故前期调查中,未就保护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作出有效部署,并安排向记者送金元宝。因涉嫌受贿罪(20万元),现已由司法机关依法逮捕。 对于13名对事故发生、隐瞒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时任山西省黄金管理局局长的李金锁,明知义兴寨金矿与繁峙县人民政府共同管理开发边远、零星表外矿的情况,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对义兴寨金矿违法与殷三签订探矿协议的行为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时任忻州市副市长,分管安全、矿产工作的杨晋生,未认真督促市、县有关部门对义兴寨金矿区混乱的矿业秩序进行彻底治理;2002年6月22日晚到繁峙后,未就深入开展事故调查作出有效部署,对事故的发生和未认真督促事故调查工作造成的后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另据调查,有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存在严重的经济违纪行为,将作另案处理。 (刘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