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特快 专递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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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20: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省公宣记者郑颖实习生李东阳) 昨日,四川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对外发放了关于邮政特快专递出国(境)证件业务的相关规定。 1、内容:公民个人因私出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等三种证件。 2、办理:申请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提出需办理特快专递证件的申请,并认真准确地填写寄递地址,然后由邮政部门按照办证人提供的收件人姓名、邮编、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制好的出国(境)证件直接投交收件人。 3、收费:邮政特快专递出国(境)证件邮件,每件的资费标准为30元(其中特快专递费20元、代收货款服务费10元)。 4、时间:寄往省内的出国(境)证件邮件,自邮局派驻人员办理收寄之日起,各市州县城区最大时限为3天(甘孜、啊坝、凉山、攀枝花除外);成都郊县区2天;成都市内1天。公民从申请办理到领到护照的最大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索赔:因邮局责任造成出国(境)证件邮件丢失、损毁的,办证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经确认后由邮局承担补办证件所需的工本费并免费邮寄;因邮局责任造成出国(境)证件邮件严重逾越,办证人提出补偿的,邮局应向办证人退还全部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