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机关昨天首次公开办理一起行政复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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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07:43 新华网 | |
16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次公开办理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这意味着北京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在透明度、准确率和公正性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2003年5月11日,通州区艺园东里的程淑兰在自家阳台清理墩布时脏物正好落在从楼下路过的王金福等人身上,两家因此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程淑兰的两个儿子刘学斌、刘学文用砖头将王金福头部砍伤,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上限)。通州分局接报案后对此案进行了 昨天上午,市局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王金福案”成为北京市公安局第一起公开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有关专家表示,公安行政复议工作事关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及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履行权利救济和权力制约的双重职能。通过行政复议,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和偏差予以纠正,为复议申请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最直接、最快捷、最经济、最有效的渠道;同时,复议机关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下级公安机关改进执法活动也是一种帮助和指导。(记者姜新菊)·(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