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鼠强”最高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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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09:48 每日新报 | |
李海燕 新报讯【记者李海燕】由“毒鼠强”引发的中毒案件,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务院已作出了在今年底前全国范围内彻底清缴、销毁“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决定。昨天,记者从天津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天开始,谁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达到500克以上、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被判死刑。 同时,谁再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鼠药的原粉、原液、制剂,轻者可处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制造、储存、买卖、运输量达到500克以上的,就将被处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严重的将被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 据悉,本市为确保年底前全面清缴并销毁“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已经加大“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清查收缴力度,全市18个区、县和市属农委、工商、环保、公安等各部门都于今年7月份设置了专门机构,并安排了专人负责收缴剧毒鼠药,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主动上缴“毒鼠强”并积极举报黑窝点。由此,在短短1个月时间里顺利收缴“毒鼠强”110公斤。 为加强对杀鼠剂销售环节的管理,本市还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 8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2400多人次、执法检查车辆700余辆次,检查农贸市场和集市累计达 1322个,没收了“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904公斤,并取缔了非法经营杀鼠剂的摊点500余个。 彻底清缴销毁剧毒鼠药非法制售运输严惩不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