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从10月10日起实行非典疫情网络直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1:34 人民网 | |
人民网石家庄9月17日电 为了实现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前移,更好地掌握非典疫情情况,河北省卫生厅于9月15日发出通知,要求省内各级各类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具有上网条件的乡镇卫生院,9月底前要完成各项上网准备工作,从10月10日起,必须通过互联网进入“国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专报系统”,实行非典疫情的网络直报。 省卫生厅要求,在9月20日前,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卫生部的统一要求,逐级完成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各医疗单位和已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疫情直报报告人的培训,掌握相关网络知识、直报技术和时限要求,确保网络直报工作顺利进行。每个直报单位要确定2名疫情直报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医疗机构在进行网络直报的同时,要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便及时进行非典型肺炎疫情核实和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对于没有上网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省卫生厅要求其必须配备专用疫情报告电话。医务人员做出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诊断后填写报告卡,以及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订正和转归情况表,交给直报人员,由直报人员上网进行直报。同时,城镇在2小时内,农村在6小时内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当地县(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网上发现本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后,应及时进行核实、订正和流行病学调查,核实的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入网按照统一要求录入。(陈国琦 冯志生 田万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