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施行城市设施特许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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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1:54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 外企、个人也可以开水厂,经营收费公路、地铁了。从10月1日起,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将不再由政府独家建设经营,而被允许吸收民间资本和外资资本,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国内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投资建设、经营北京的城市基础设施。北京市法制办有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可以经营下列城市基础设施:供水、供气、供热、排水;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收费公路、地铁、城市铁路和其他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 可以采取的方式有:(一)在一定期限内,将项目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建设、运营,期限届满无偿移交,这种方式适用于新建的基础设施项目。(二)在一定期限内,将城市基础设施移交特许经营者运营,期限届满无偿移交,这种方式适用于现存的基础设施项目。(三)在一定期限内,将公共服务委托特许经营者提供,适用于公共交通线路的运营等。(四)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其他方式。(袁祖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