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出台政法民警人身安全保障暂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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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2:31 东南快报 | |
民警因公牺牲最高补偿18万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泉州市《丰泽区政法民警人身安全保障暂行规定》昨日公布并开始实施,凡属丰泽区区委政法委(综治办)、丰泽区区直政法部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民政局)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工勤编制人员)均可享受人身安全保障;政法民警因公牺牲的,其家属最高将可领18万元补偿金。保障范围 《暂行规定》指出,政法民警遇到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享受保障金:因履行职务遭到人身伤害或报复而负伤、致残(病)的;因保卫或抢救公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及公民的合法财产而负伤、致残(病)的;因公牺牲的;经丰泽区区委政法委研究确认可享受保障金的其他情形。另外,政法民警犯罪或违法的;自杀或自残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能享受此待遇。开设绿色生命通道 丰泽区各医疗单位应为保障对象开设绿色生命通道,保障对象在保障范围内凭有效证件可在丰泽区各医疗单位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取药和注射等;急诊时可先检查救治后办理有关住院、缴费等手续。最高补偿18万元 政法民警因公牺牲的,将一次性补偿其直系亲属13万元,没有直系亲属的,发给有供养关系的旁系亲属,被追授荣誉称号、记功的,烈士和一、二级英模增发5万元;获一等功的补偿3万元,二等功补偿2万元,三等功补偿1万元,同时被授予两项称号的,补偿金5万元;因公致残的,经鉴定为1级伤残的补偿12万元,2级伤残10万元,3级伤残8万元,4级伤残6万元,5级伤残4万元。优抚慰问金标准 1.政法民警因公牺牲或伤残1—3级,有子女在学的,发给其子女助学金,小学阶段1800元,初中阶段1800元,高中阶段2700元,大学专科阶段3600元,大学本科阶段6000元。 2.政法民警因公牺牲,每年发给遗属慰问金2000—3000元。配偶无经济来源或丧失劳动能力者,每月增加200元生活补助费。 3.政法民警因公致残4级以上的,每年发给慰问金1000—2000元。 4.政法民警因公负伤或因重病住院治疗的,发给慰问金500—2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