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馆遗失胶卷顾客索赔千元厦门工商成功调解此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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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2:31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近日,厦门王先生的胶卷冲洗时被相馆丢失,王先生索赔1000元,相馆只答应赔偿一卷胶卷。昨日,经工商部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相馆赔偿王先生一卷新胶卷和100元。 据了解,8月底,厦门开元区仙岳小区的王先生拿一卷胶卷到某照相馆冲洗,取相片时发现胶卷被相馆丢失。王先生认为,这些照片对自己有特别意义,相馆应给予物质和精神赔 厦门开元工商分局石亭工商所指出,相馆的规定是一种不对等的合同条款,胶卷遗失是相馆造成的,相馆理应承担责任。但相馆的过错并非故意造成,王先生不应提出过高的赔偿金。经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相馆赔偿王先生一卷新胶卷和1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