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投资商铺” 实系非法集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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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2:4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南京白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将刚刚破获的江苏大正投资有限公司涉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钱款进行发还,20余位市民分别从办案民警手中领回5万—20万元不等的血汗钱。 今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接到举报,反映江苏大正投资有限公司在新闻媒体刊登广告,用几处正在出租有稳定收益的商铺,向投资者做“活期”收益出让,以此吸引市民 8月6日,白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受命查办,立即安排警力进行案前初查。办案民警在初查中发现,江苏大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正公司)属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008万元,租用御道街33号9楼作为其办公地点。公司总经理葛某,今年41岁,南京人。初查结果表明,大正公司涉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8月14日,警方正式立案侦查。葛某等人被警方依法传讯。经多方调查取证,查明今年4月,大正公司经过精心策划,从6月开始,在南京多家媒体上刊登广告,以投资地铁商铺为幌子,将该公司在南京公园路、双塘的两处商铺作为投资项目出让给社会公众,吸收民间资金,并承诺公司每月定期向投资者支付收益,年收益不低于5%,若收益超过5%则每半年再按照超出收益的2.5:7.5比例进行“分红”。“投资”额为5万到50万元。该广告见报后,许多人不明就里,纷纷上门或打电话向该公司咨询核实,到8月中旬,已有20余人(次)与该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合同书”,并交纳“投资款”170万元。为了保护群众利益,警方迅速将涉案的170万元扣押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该非法行为。9月15日,警方对该案的始作俑者、大正公司负责人葛某采取强制措施。在警方已经查证的这20余名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大部分是离退休人员,主要生活来源是他们的工资,而用于“投资”的资金,往往都是多年来省吃俭用积余的血汗钱。(张蔚 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