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3:28 天津日报 | |
吴学婵刘平刘佩明 本报讯(记者吴学婵刘平通讯员刘佩明)昨天上午,本市在天宇大酒店国际会议厅召开新闻发布暨工作会议宣布,“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天津”大型公益活动今天起在全市拉开帷幕。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本次活动组委会主任宋平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惠,市政协副主席曹秀荣,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此次大型公益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布并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援助条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调动社会各方资源,聚集一切社会力量支持法律援助事业,通过多种渠道为法律援助募集资金,加快推进本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撑起法制的蓝天。 宋平顺在讲话中对本市多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致以亲切慰问和崇高敬意。他指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举措。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遇到问题的能力。使每个公民无论经济条件好坏、地位高低,都能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要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在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取得新成效。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在提高工作主动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求实,树立更高标准,把本市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宋平顺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工作队伍。要定期分析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广大执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强法律业务技能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满腔热情地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法律援助的岗位上,不断为党为人民做出新的业绩,为加快天津经济发展,实施“三步走”战略做出更大贡献。 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授予天津市法津援助中心等9个法律援助机构“天津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张学明等15名同志“天津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同志分别发言,表示要积极参与到法律援助活动中,为加快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做出努力。 此次大型公益活动形象大使、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主持人撒贝宁专程来津出席会议。本次活动由市司法局、市精神文明办、市综治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天津日报报业集团、今晚报社、天津电视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主办。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市公安局、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市民政局、市残联为成员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