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开审理首起行政复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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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3:5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谢皓)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认为处理过轻,家住通州的王金福正式向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昨天上午,市公安局对此案进行公开复议,这是本市第一起公开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 今年5月11日11时许,家住通州区某小区的程女士在自家阳台上清理墩布时,脏物落在正好从楼下路过的王金福等人身上,两家因此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程的两个儿子刘氏兄 复议中,王金福的妻子成了他的代理人。她认为,通州公安分局在对此案的处理中“过于草率”,因为她的父亲在纠纷中也被殴打致伤,但通州分局直到前两天才为老人做了法医鉴定,现在鉴定结果还没出来,通州分局就匆匆作出处理决定是不恰当的。通州分局的代理人在答辩中表示,对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应该以调解为原则,教育是根本目的,处罚仅仅是手段。鉴于刘氏兄弟对问题的认错态度,考虑到两人的学生身份,公安机关从轻处理并无不妥。至于王金福岳父被打一事,尚没有足够证据认定。 有关专家认为,“王金福案”作为市公安局公开审理的第一起行政复议案,无论其最终结果如何,其透明的操作方式和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执法理念,必将对今后公安行政复议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