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余泥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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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4: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东莞讯 东莞市近日出台了《东莞市市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规定从9月1日起,凡市区范围内建设工程及修缮、装修工程等需要排放余泥渣土的,须由建设或施工单位向市政局申请办理排放手续方可进行排放。 《办法》规定,凡在市区范围从事排放、运输、受纳余泥渣土的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倾倒余泥渣土,必须先到市政局办理排放手续,才能在指定场地进行排放。该《办法》强 (司琪)(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