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游客状告旅游公司有果 游客获赔精神损害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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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4:24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9月17日消息:38位游客状告温州腾达航空旅游有限公司的诉讼有了结果,昨天,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三庭作出一审判决,腾达航空旅游有限公司须向38位游客赔礼道歉,并向每人赔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支付成人游客每人违约金222元、儿童游客每人140元,返还未完成的行程费成人每人222元、儿童每人140元。 这38位游客今年春节参加腾达航空旅游有限公司的团队赴云南的昆明、大理和丽江旅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未全面履行合同,应承担返还原告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民事责任。另外,旅游合同以提供身心愉悦的精神利益为目的,因被告的违约行为使得原告不能如期实行目的,已造成精神损害,被告应当向原告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损害的赔偿。(温州日报郑晓群鹿法)(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