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国家搞合作境外嫌犯不好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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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5:4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现在,我国有4000名涉嫌贪污和贿赂的犯罪嫌疑人在逃,部分已经逃到了境外,所携赃款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公布的)。昨天,中央电视台西部频道《新闻夜话》栏目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立。 当被问到如果我们找到那些外逃的罪犯会怎么处理他们时,孙立副检察长说,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他们能够引渡回来,接受我们国家的法律审判,应该说这是遏制这种犯罪的一个 谈到追捕外逃贪官的过程当中所遇到的最大困难时,孙立副检察长说:比如说怎么调查取证,取得政府、银行、公司的一些文件,包括一些营业的文件怎么取得。再比如说,要引渡某一个人,那这个人引渡前提就是:他在两个国家都构成犯罪,那么要引渡回来之前,要不要开庭、要不要法院确认有罪、如何进行,这些都是需要不同的国家之间进行运作,运作了以后才能形成两个国家今后解决问题的一种机制和模式。 孙立副检察长曾经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了《联合国关于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讨论。孙立副检察长说,公约通篇都体现了一个合作的精神,能够促进预防和打击犯罪,所以说对犯罪分子都是一种震慑。那么具体来说,比如说第八条就规定了腐败犯罪,再比如说,其中规定了执法的合作、引渡、司法协助,这些条款对打击预防这些腐败犯罪都是很有意义的,国与国之间促进合作,那么逃到国外的犯罪分子,肯定是日子不好过。最重要的就是说,依据这个公约运作起来以后,形成一套工作运作的机制和模式,这个非常重要。 孙立副检察长还说,作为犯罪分子逃到其他国家,在异国他乡,本来就负罪潜逃,心理上就有一种负担,再加上所逃在国,法律上也会对你这种行为进行评判。何况,有了这样公约以后,这个公约就要求所有的参加这个公约的国家,在立法上在相应的措施上,都要对这种犯罪进行追究,都是要追究这个犯罪,所以可以想象,逃到国外的这些犯罪分子,一个是心理压力会更大,再一个客观上讲,他们日子也更不好过,因为作为一个国家,特别是批准和加入了国际公约的国家,在国际社会上、在世界上都是有信誉的,他既然承诺了要打击这样的犯罪,那么他相应地肯定会在国家采取相应的措施,那么这个肯定是比过去没有加入公约之前的一些措施要严格。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分子的日子是不好过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