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局公布32项便民服务承诺 涉及五大方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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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6:52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9月17日电 房产交易、物业管理、供暖等关乎百姓生活质量的事情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为了做好这些工作,让群众满意,沈阳市房产局昨日向社会公布32项便民服务承诺,市民可以拨打电话22916943详细咨询相关问题。 5项承诺保供暖 1.保证热源100%开栓,按规定时限保证供暖运行,具备条件的供暖热源实行连续供暖。 2.保证用户室温达到规定标准,室温合格率在98%以上。 3.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到100%,即报即修,修好为止。一般事故处理时限不超过4小时,重大事故处理时限不超过24小时(非供暖单位自身原因除外)。 4.冬季供暖投诉实行24小时值班接待,信访投诉办复率达到100%。 5.实行文明服务,严禁“吃、拿、卡、要”及乱收费等不文明行为。 10项承诺规范房市 1.规范登记程序,禁止擅自设立审核环节。 2.规范登记文本,禁止擅自增设文书、表格。 3.规范登记时限,禁止无故拖延办事时限,禁止有偿办理快件。 4.规范收费标准,除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住宅6元/平方米、非住宅按标准成交额的1%,非住宅房屋租赁按指导租金价格的1%收取)外,禁止“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5.规范收费票据,禁止使用非正式收费收据。 6.规范政策法规咨询。 7.规范服务形象,禁止不文明用语、不文明举止现象。 8.规范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禁止迟到、早退,不按规范着装,无统一工作标识现象。 9.规范工作人员职业纪律,禁止参与房地产中介活动。 10.规范工作人员廉政纪律,禁止收受客户礼金、物品及吃请。 8项承诺办好产权 1.按时到岗,挂牌服务,接待使用“十字”文明用语,对群众热情接待,有问必答,耐心细致。 2.不擅自增加住户责任,如需要住户配合,与住户进行协商。 3.严格按照公开的工作流程和受理时限办理业务。 4.实行业务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完整住户办证所需要提供的要件,减少住户往返的麻烦。 5.实行首问责任制,当好参谋,服务住户,做到阳光办证。 6.按章收费,坚决杜绝多收、乱收和重复收费现象。 7.不参与中介机构的经济活动,禁止违规有偿办快证。 8.特事特办,对老弱病残人员、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人员以及确有困难的办证群众开辟“绿色通道”。 4项承诺便民拆迁 1.在处理各类问题时,对能办的事要及时解决,对其他问题10天内必须给予答复。 2.拆迁现场实现“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开”、“拆迁公告公开”、“房屋评估报告公开”和“拆迁政策公开”的四公开。 3.在召开拆迁公告大会时,由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政策宣传,对百姓不解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4.针对前来咨询政策的上访人员年龄偏大的特点,制作“便民服务卡”将政策咨询、信访电话印在上面,便于百姓及时电话咨询。 5项承诺保物业 1.直管公房维修,室内墙皮脱落,门窗等正常损坏,5日内修复,公用部位要门窗完好。 2.上水管破裂即报即修,下水管、窨井堵冒,一日内修复,维修人员半小时内抵达现场;小区化粪池及时清理,每年至少清淘一次。 3.房屋险情即报即查,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汛期不倒房、不伤人。 4.平房整栋、楼房整单元停电,24小时内恢复临时用电连续抢修,5日内修复。 5.小区内无乱搭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环卫设施完备,无积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现象。(来源:北国网)·······(来源:新华网辽宁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