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1次罚款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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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7:32 深圳晚报 | |
江西丰城供电公司以罚款要挟上访职工 上访1次罚款200元 南昌消息据新华视点报道,“上访1次罚款200元,上访两次罚款400元,上访3次工资扣发。”江西省丰城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为阻止职工上访,竟下发书面通知以扣发工资和罚 处罚上访职工的通知 54岁的丰城市荷湖镇供电所职工熊正生是1976年从部队转业到该单位工作的。今年6月初,丰城市供电公司将16名超过50岁的农电工辞退,并进行一次性补偿。由于16名辞退人员对办理社保和有关补偿的计算年限有异议,便到丰城市工会和市劳动局上访。 丰城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劳资部主任吴建新称,职工上访的信息反馈到公司后,公司副经理陆有智等领导认为这些职工“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于是6月22日,供电公司给各乡镇供电所下发一个通知。通知中措辞严厉地指出:“凡以后出现类似上访和串联活动的,将取消单位年终评先资格,并对集体上访的牵头人员,将从重扣罚;对其他到公司上访人员每一次上访,扣罚其工资200元,上访两次罚400元,上访3次及以上全数扣发工资。 处罚是出于稳定的考虑 丰城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劳资部主任吴建新告诉记者,下通知是出于稳定的考虑,“目的是吓一吓上访人员”。 吴建新说,清退的通知下发后,这些职工就来上访,搞得沸沸扬扬,上访的事情让上级知道是要挨批评的。公司副经理陆有智提出要对牵头、串联上访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劳资部就草拟了一个扣发工资的处罚通知,经公司领导审阅同意后,以丰城市供电公司的名义下发。 我们只是正常反映情况 熊正生说,他知道这个通知是在7月初,当时供电所领导只是把通知给他宣读了一遍就收回了。“我当时很气愤,上访是一个人的权利,怎么能非法剥夺。” 供电公司的处罚通知下发后,上访职工十分愤慨。熊正生、吴长圣等上访人员向记者反映,他们只是正常反映情况,上访中根本没有闹事,没有吵。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控告、申辩权。丰城市信访办负责人表示,不管上访人员反映什么问题,提出什么要求,任何人都不能堵塞这条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如果上访人员出现过激行为,触犯了法律,也应由司法机关来依法处理。(沈虹冰丁文杰) 作者:沈虹冰丁文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