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葡萄案定罪内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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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7:33 深圳晚报 | |
不定破坏生产经营罪而以盗窃罪提请逮捕,警方昨首次披露—— 天价葡萄案定罪内幕 北京消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备受媒体广泛关注的4名民工偷吃天价葡萄一案最终有了结果。海淀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3名嫌疑人批准逮捕。同时披露了天价葡萄为何最终定价 据介绍,此案引发司法讨论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海淀公安机关是相当慎重的。葡萄价值为11220元是北京市物价局最后作出的价值评估。 林果所在出具该证明时也表现出相当的慎重。该所没有以该项研究项目总投入的40万元为被盗损失,而是以偷吃的P-6-2葡萄,按照研究人员的劳动投入、试验有关的田间投入、试验果的部分被盗造成本年度研究试验整体无结果等内容,最终估算出相应的直接损失总计2万余元。 4民工偷吃P-6-2葡萄,造成研究链断裂,研究机构受到的损失难以估量。4民工的行为究竟是盗窃还是触犯了破坏生产经营罪。对馋嘴民工行为的定性曾经是司法机关讨论的热点和焦点。 为此,法学专家就此案定性展开讨论。最终未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定性,主要原因是能否认为科研实验本身是一种生产经营活动,目前没有定论。同时,嫌疑人主观不明知,也不能认定为破坏生产经营罪。从4民工中有3人小学文化,他们的情况和知识构成很难对研究成果的确切价值有一个正确的感知。定罪为盗窃罪应该说是比较公正和客观的, 预审办案民警李振合说,向3人宣读逮捕证时,李高尚等3人仍然有冤的感觉,觉得葡萄定价1万多块也是贵得了不得。不过,馋嘴民工究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多大代价,还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郭峰) 作者:郭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