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时披露中报 宁城老窖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21:35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9月17日电(记者潘清)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59)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中期报告,9月17日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上证所在公告中说,宁城老窖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证所据此对宁城老窖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进行公开谴责。 上证所重申,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及时披露信息,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上市公司监事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据了解,上证所于9月1日对宁城老窖股票实施了停牌处理。9月12日起已复牌。(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