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学教师也有“正教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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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3:47 山西日报 | |
在南京2003年庆祝教师节表彰大会上,8位首批被评上的南京“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正式亮相。 据了解,“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是目前教师行业的最高职称,享受和大学教授相同的待遇。此前,宁波和重庆也评选过“教授级”教师。 此次评选“教授级教师”的条件可以说相当“苛刻”,评选者要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任中学高级教师5年以上,独立撰写的省级以上获奖的本专业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在教学一线上要能根据学科特点,开创性地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9月11日《华夏时报》张琳/文)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