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引发天安门前自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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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4: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15日北京天安门金水桥前发生了安徽农民朱正亮自焚事件。事件发生后,记者随即对该事件始末作了初步调查。据朱正亮户籍所在地———安徽池州市青阳县政府的一位官员称,朱正亮在天安门金水桥前作出自焚这一过激行为是因为拆迁纠纷所引起的。 经核实,朱正亮为原青阳县家具厂职工,现下岗在家。青阳县为加快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步伐,2000年9月12日,县政府明确朱正亮户房屋所处地段为旧城改造范围。2001年1月,县征迁安置公司开始对该地段实施房屋拆迁工作,至同年7月份,该地段应拆迁的28户中有27户签订了拆迁协议,并相继搬迁完毕。惟朱正亮拒签协议。 县政府于2002年1月11日向朱正亮发出了《限期拆迁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在2002年1月18日前将房屋搬迁拆除完毕,逾期则实行强制拆迁。朱正亮未按要求自行拆除。2002年1月22日,县有关部门对朱住房实行强制拆迁。未拆迁之前,由县房屋评估机构对朱正亮户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83949.67元(不含无偿安置宅基地),折合每平方米补偿价为312元,该县当时农户自建房造价为每平方米220元。据悉,房屋拆迁后,朱正亮迟迟不愿在安置区建房,并多次到县、市、省有关部门上访。 另据青阳县委办公室一位姓何的工作人员称,朱正亮认为他的房子是新盖的,对拆迁补偿提的要求过高。针对朱的特殊要求,县领导曾亲自接待他,并且给他增加了补偿费,但是他心理上还是接受不了,于是酿成自焚事件。何认为,县委、县政府各方面工作做得很到位,主要是他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够。 据池州日报报道,朱正亮自焚事件发生后,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继续做好对朱正亮及其亲属的说服教育工作,依法解决纠纷,同时对朱正亮在医治及生活上的困难给予极大的帮助。据悉,青阳县委、县政府已派员于事发当晚赶到北京,接触当事人,了解情况,做好安抚工作。 事件闪回 45岁的安徽省青阳县人朱正亮于14日和妻子乘火车从原籍来到北京。15日上午8时40分左右,他们夫妻俩来到天安门金水桥前,朱正亮往自己身上泼了少量汽油后点燃,执勤民警当场将火扑灭。朱正亮烧伤面积为20%,现在北京右安门医院治疗。 拆迁纠纷逐年递增 朱正亮以自焚这种激烈的方式来抗议,也再度引起了人们对住房拆迁问题的关注。据悉,这也是继8月南京发生拆迁户自焚死亡惨剧后,三个星期以来第二宗因不满拆迁而发生的自焚事件。8月22日,南京市邓府巷39岁男子翁彪就是因为被当地拆迁办公室强行拆毁家园,愤而冲进拆迁办公室点燃汽油自焚身亡的。 中国城市建设衍生的拆迁纠纷近一段时期以来成为舆论和民众关注的焦点。就在朱正亮自焚未遂的前一天,新华社发表了题为“拆迁不能拆掉群众利益”的署名评论员文章,抨击了非法野蛮拆迁行为,呼吁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据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专家朱颖透露,近几年来该局接到关于拆迁问题的信件逐年递增,今年8月底止,拆迁纠纷投诉信件共计11,641封,比去年同期上升50%,上访人数5360人次,上升47%。一位多年研究拆迁纠纷的法律专家表示,虽然有关法规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是处于平等地位的,应由双方协商同意补偿方案之后才能进行拆迁,但实际上,被拆迁人总是相对为弱者,往往是没有商量的余地。综合中新、南方都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