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消费”腐败,最集中!最典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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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5:5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有学者指出,职务消费的腐败是权力的腐败,其根本在于政府官员花钱没有规矩,是支配财力的公共权力“私有化”的结果——“职务消费”腐败,最集中!最典型! 当前,社会上对我国现行职务消费体制的改革呼声不绝于耳,但如何改革却有很多不同观点。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焦建国博士认为,推行财政预算改革,才能有效解决职务消费中普遍存在的腐败与浪费。 焦博士认为,职务消费中的腐败是腐败最集中、最典型的表现。职务消费是一个“灰箱”,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处在某一个特定职务上的公务人员在履行公务时必须的消费;履行公务需要,但不需要那么多或那么奢侈的过度消费;不是履行公务需要,而是利用职务之便或假借履行公务用于满足个人需要的个人消费。 严格地说,职务消费是处在某一特定职务上的公务人员为履行公务所必须的、适度的消费。假公济私的个人消费是腐败,过度的职务消费尤其是故意的奢侈浪费也属腐败之列。 职务消费的核心是财政制度问题,一方面,“无财难以行政”,财政是行政的经济基础,没有钱,没有财力支持,什么事也办不成。所以职务消费是必须的,是行政运行的成本。另一方面,“无政难以制财”。行政活动是公务人员用别人(纳税人)的钱为别人(纳税人)办事,成本和效用都是外在的,必须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予以控制,才能保证财政资源的运用不偏离公众利益,否则必然产生浪费和腐败。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职务消费的腐败是权力的腐败,其根本在于政府官员花钱没有规矩,是支配财力的公共权力“私有化”的结果。 职务消费要靠预算控制。焦建国谈到,我国某城市与美国的一个城市结为“兄弟城市”,我们的市长邀请美方市长访问,美方市长回答说今年的预算没有做出这个安排,需要下一个财政年度提出预算申请并获得议会批准后才能成行。我们的市长马上说,不用那么麻烦,你的所有费用我来负责!这一对比足以看出我们职务消费的随意性有多大。 焦建国博士认为,职务消费的规矩就是政府预算或财政预算。预算的本质是法律,预算是年度立法,与此比较而言的其它法律是永久立法。政府提交给立法机构的预算一旦被批准,就成为立法机构对政府的授权或政府对立法机构的责任状,政府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花钱必须严格依据预算,没有预算,一分钱也不能花。作为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必须接受审计,并向全社会报告审计结果。因此,预算必须是公开的、透明的,必须接受立法机构与公众的监督。当然,要真正建立起现代预算制度绝不是轻而易举的。(据新华社武汉9月17日电) 作者:新华社记者袁志国俞俭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