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反馈]教育厅查处红安个别学校违规收费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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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6:36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晓方、特约记者梁炜、实习生丁黎报道:本报披露红安县个别学校违规操作收取保险费情况(见12日11版)后,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严肃处理,有效遏制了这一违规行为。 9月12日上午,省教育厅领导召集有关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学生保险有关情况汇报。会后成立联合调查组,迅速赶赴红安,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报道中涉及的情况进 调查组于当日中午赶赴红安,向该县教育局传达了省教育厅对此事的态度和意见。9月13日上午,调查组查实,红安县二程镇镇直小学、高桥镇陈和寺小学、杏花乡乡直小学等三所学校在2003年秋季开学收费工作中,除按“一费制”政策收费外,在学生报名收费时为保险公司代收了部分学生的保险费,违反了不准学校代为学生代办保险的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对出现的问题制止不力,工作严重失职。 当天下午,省厅联合调查组将调查核实的情况与红安县教育局党组交换了意见。当晚18时,红安县教育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违规开展学平险的三所学校校长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停职反省的处分,对县勤办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建议县委组织部免去其主任职务的处分。当晚21时,红安县教育局连夜召开全县中心学校校长,普职高中、县直学校负责人会议,部署全县学校自查自纠工作,要求从9月14日起,各学校对学平险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凡违规收取的学平险保费全部退还给学生,未开展学平险的学校一律不得再发生违规收取保费的行为。 15日,省教育厅责成校产办公室将上述查处情况迅速通报全省,要求迅速开展学生保险工作的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行业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