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三个代表”努力为广大人民谋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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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7:08 湖北日报 | |
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现代化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物质利益问题突现出来。如何正确处理和协调各个阶层和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化解利益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至关重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物质利益的多样化不可避免,群众产生不同的利益要求也不可避免。这是因为物质利益机制的调整以及由此产生的人们收入档次的拉开,不仅使社会的利益关系、利益要求、利益分配体系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而且使不同阶层、群体以及不同领域、部门 之间的利益矛盾变得更加复杂。这就需要我们在正确认识这些复杂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有效的整合,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正确地统一和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我们的改革和建设才能始终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在处理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的时候,我们要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同时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 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因而不同利益关系之间存在着矛盾是难以避免的。这里,关键是要善于处理好整体利益和具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整体利益并不是超越于具体利益的异在之物,而是内含于具体利益之中带有普遍性的共同利益。这种共同利益对于每一个具体的特殊利益来说,既存在统一的一面,也存在着对立的一面。整体利益所反映的共同利益把不同利益主体有机地联系起来,这是它们本质上的统一性;但是,整体利益在维护共同利益的过程中,也会对具体利益产生制约作用,把那些有损共同利益的行为纳入到共同利益的轨道之中。例如,市场竞争中的法律法规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所反映的就是各个竞争主体的共同利益,它们同时又约束着不同竞争主体的行为,以保证竞争活动过程的有序化。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节。但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整体利益和具体利益之间有时也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情形。这就是当一项新的改革措施出台的时候,它在给最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会暂时触及极少数人的既有利益。例如,企业的优化组合和减员增效,党政部门的精简机构和裁减冗员,它无疑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行政效率的提高,但它同时会给少部分人带来暂时的困难。然而,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发展来看,这种改革终究会给全体人民带来好处。因此,我们党在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时候,其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使我国经济得到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显著提高。据有关资料显示,2002年全省GDP达到4975亿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02年分别达到2444元和6800元。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16.1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为32平方米。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4.2:49.2:36.6。着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农产品优质率和农业综合效益提高;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工业保持快速增长,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幅25.5%;加快发展服务业,培植住房、旅游、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产业,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0.8%,增幅高于一、二产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已经使全体人民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一定要使群众得到应该得到的、看得见的物质利益,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要使群众得到的、看得见的物质利益不断有所增加。这样才能使群众愈来愈深刻地认识到实行改革开放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祖国的富强之道,也是自己的富裕之道,更加自觉地为之共同奋斗。这是我们事业不断发展并取得最终成功的根本保证。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整个社会生产和建设发展的基础上,不断使全体人民得到并且日益增加看得见的利益,始终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职责。 物质利益是十分现实和十分具体的东西。我们党要诚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除了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之外,还必须把它具体落实到日常的具体工作之中去。江泽民同志告诫全党,关心群众、代表群众利益,绝不是空洞的口号,不能挂在嘴上,不能搞“虚功”,而是要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事,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开展工作,把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切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落实到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问题上。各级领导干部时刻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很多,我们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绝不能漠然置之,更不能粗暴地对待群众,激化矛盾。对此,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也强调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这样那样的困难,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切实把中央为他们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目前在我国,还存在一部分困难群众,虽然我们国家在总体上已经达到小康水平,但必须看到,还有一部分困难群众没有达到小康。现在,农村尚有一部分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城镇有少部分人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江泽民同志指出:“关心群众,首先要关心困难群体的疾苦;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首先要为困难群体谋好利益,因为他们眼前最困难,最需要帮助。他们的困难如果解决不好,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而且可能产生影响人民团结和社会安定、甚至影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的种种问题……能不能富有成效地帮助群众排难解忧,是衡量领导干部群众观点强不强、工作实不实,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好不好的重要试金石。”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对困难群体的关心和对解决困难群体问题的高度重视。(执笔人:左亚文) | |